今天是11月22日
上海刑事律师网logo
免费咨询热线
133-700-11000

监外执行人员可以去外地吗

监外执行人员可以去外地,不过必须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后才能去外地,是不能私自前往的。社区矫正人员离开居住地的,不得超过一个月。并且回到居住地时,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道。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

(一)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

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
(三)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。

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,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

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,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,不得保外就医。

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,必须保外就医的,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。

本文对我有帮助?点击【右下角】的菜单里的"分享"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~
【下一篇】

相关文章

专业团队,全面负责,值得信赖
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热线
上海刑事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